【美盈森】子公司深圳金之彩原大股东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美盈森集团披露了《关于收购的子公司原大股东欧阳宣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公告显示,美盈森集团子公司深圳市金之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之彩”)原大股东欧阳宣因涉嫌职务侵占案,已被深圳市公安局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2013年10月份,美盈森与西藏新天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欧阳宣、深圳金之彩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美盈森以自有资金2.87亿元收购深圳金之彩70%股权,深圳金之彩及欧阳宣等股东作出相关业绩保障承诺。但在紧接的2014年、2015年,深圳金之彩并未完成相对应的业绩承诺。
此后数年,双方陷入了长期的纠纷之中。美盈森曾发布公告表示,欧阳宣等违反《收购协议》中作出的多项陈述、保证及承诺,阻挠上市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并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2019年4月底,美盈森收到由深圳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主要内容为:“深圳市金之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深圳市欧阳宣等人涉嫌职务侵占案一案,我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现立案侦查”。在上述职务侵占案发生期间,欧阳宣系金之彩大股东、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目前尚持有金之彩20.574%股权,未在金之彩任职。
如今,本案件经过数年的侦查终告段落,美盈森方面表示:“公司非常感谢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克服重重困难,进行立案侦查和长期的大量取证,并对欧阳宣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维护法律权威,保障上市实体企业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来源: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