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珠海红塔仁恒纸业公司因违规使用劳动者作业被罚10万元
根据珠海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公示信息显示, 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因违规使用劳动者进行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经查,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安排已经被诊断为噪声职业禁忌的劳动者继续从事接触噪声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与从事职业危害岗位作业的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未写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事项。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员工信息表、劳动合同书及医疗机构提供禁忌证名单等。
安排被诊断为噪声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继续从事其所禁忌的接触噪声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七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治理,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与从事职业危害岗位作业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未写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事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七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
2015年2月15日,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二个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决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治理和改正(于2015年3月2日前治理和整改完毕),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
根据百度百科官方网站搜索信息了解到,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是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和新加坡仁恒工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兴建的集现代化机械设备和技术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造纸企业。公司于珠海市前山工业区,占地面积34万平方米。现有两条造纸生产线,总产能30万吨。一号纸机于94年12月正式投产,年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经过技术改造后,实际产能已达7万吨;二号纸机于99年12月正式投产,年设计生产能力17.5万吨,经过技术改造后,实际产能已达23万吨。主要技术装备分别从芬兰、奥地利、德国等国家引进。目前总部两条生产线主要生产产品为高档涂布白卡纸。